| 1. 根据《〈关于建立维护共青团社会形象工作机制的意见〉细化落实方案》中青办通字〔2022〕103号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归口管理、协同处置、上下联动的原则,各级团组织应设立各类标志标识的监督邮箱或电话,通过团属平台向社会公布,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做好及时报告、情况核实、整改落实和回应反馈等工作。 2. 标准团旗团徽下载地址:(中国共青团网)http://qnzz.youth.cn/tqth/202108/t20210808_13157894.htm; (中国青年网)https://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qnzz.youth.cn/tqth/202108/t20210805_13153071.htm。 3. 团旗团徽使用不规范监督邮箱:1874732423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