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带团建,优化团员结构,提升团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也是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
音乐学院团总支严格依照校团联发〔202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院团员“推优”工作,现将推优结果公示如下:
音乐学院2023年04月团组织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pdf
如有异议,请联系音乐学院团总支,
办公地点:逸夫楼209,
联系电话:0475-8314357。
公示期:2023年4月17日至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