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依据校学发[2024]17号文件精神,经各班自荐,音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评审工作。现将相关结果公式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25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 0475-8314375,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25 日
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