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制度的通知》等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音乐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如下:
组 长:曹佈仁特古斯 温泽
副组长:耿学刚 赵伟晶
成 员:党总支成员、院办、工会、学工办、团总支、辅导员、教务办、教研室、班主任、何加越、学生会、班委成员、党员师生(志愿者)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通辽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民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三、师生基本情况
全院教职工63人,其中在外地3人(蒙古国读博士1人,北京读博士1人,海南挂职锻炼1人),在校生553名,其中本科生538名,研究生15人,走读生27名,参军5名,休学1名。当前住校线上上课17名。
四、防控措施
(一)成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成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党支部书记任组员。完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包联班级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预防控制工作体系,组建党员师生、学生干部、宿舍长、信息员组成的志愿者团队。
(二)做好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学校值班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志愿者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做到带班领导在岗、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院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学校有关精神,多形式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适当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避免与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人员接触;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责任追责制度,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学院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院内和学校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四)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动态。
1.全面了解学院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院办负责)
2.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做好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做好与每个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系,按照学校防控信息统计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动态信息;做好与疫区学生的联络,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学院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情况,表达学校的关心关爱,加强健康和防疫宣传教育。(学工办、班主任负责)
(五)加强管控大型活动。全院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活动,任何人不得组织聚会;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院办负责)
(六)加强学院办公区管理。执行严格值班制度,为值班教师配发口罩,值班人员做好进出人员信息登记工作。(院办负责)
(七)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学校关于学生返校复课时间的通知,提前安排好学生返校复课前后线上线下教学和实习工作。(教务办负责)
2.通知假期返乡学生,未到开学报到时间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加强现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工办负责)
3.提醒从疫区返校教职工自觉居家健康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学院报告健康状况;对从疫区严重地区返校教职工开展追踪和医学观察、健康筛查,及时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院办负责)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学校。(值班人员)
5.落实卫生设施保障。按照学校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推进教室、音乐厅、排练厅、琴房、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全方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院办组织落实)
(八)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1.开学报到时,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教职工由院办负责、学生由学工办负责)
2.学生返校后,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核酸检测和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九)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种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红外线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院办按照学校要求落实)
(十)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突发应急准备工作。
1.建立学院防控疫情联络专员微信群,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学院设疫情联络专员2名(教职工由王彦生老师负责、学生由其力格尔老师负责),教职工情况报告按照学校要求落实(院办负责)。各班级指定疫情报告专员1名(班长负责)。建立“音乐学院防控疫情联络专员”微信群(学工办负责建立,由学院领导、学工人员、班主任、何加越、班长、舍长组成),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3:30前,班级联络员向学工办报告情况,每天下午14:00前,学工办向学院党总支书记报告情况,每天下午15:00前,学工办将汇总的情况电话报告至学校总值班室。
2.师生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情况,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采取果断应急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1.音乐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包联班级表
2.音乐学院疫情防控志愿者信息表



音乐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